张某在网络游戏平台上结交了一位“女友”,没想到交往了一段时间,这个“女友”不仅骗了张某6万余元,甚至还让张某在网贷平台借了钱。近日,正阳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,汪某应退赔62653.65元。
张某平时喜欢玩网络游戏。今年2月,在玩游戏时,一名来自网络的“女友”主动向张某搭讪聊天。两人越聊越投机,张某以为遇上了真爱,对对方的要求有求必应。在短短四个多月里,“女友”以各种理由向张某要钱,少则几百,多则数千元,张某只要“女友”开口,就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,不仅花光了所有的积蓄,还向网贷平台借了钱。但“恋爱”期间,张某提出的视频聊天、见面等要求都被“女友”以各种理由拒绝。直到最后张某被拉黑,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,随后报了警。
归案后据汪某交代,为了诱导男性玩家注册自己公司的网游,并向账户上充值,就用女性身份注册了微信号和游戏账号。在这过程中,他结识了张某,并成功让张某向游戏账户上充值。他看到张某玩游戏时出手阔绰,便萌生了以网恋为名骗钱的念头。于是,他便以女性身份通过编造各种理由不断向张某索要钱财,汪某从张某身上一共骗得6.5万余元,除了日常开销外都用于网络赌博,现已挥霍一空。案发后,被告人家属代为退出赃款3000元还给张某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虚构事实,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钱财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根据《刑法》的有关规定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(正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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